2007年,绍兴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,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,开拓创新、扎实工作,荣获全国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。并通过开展五项工程建设,推动我县的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。
一是发展环境优化工程。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相关内容。制定实施绍兴县“十一五”妇女、儿童发展规划纲要,为广大妇女、儿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宣传优秀女性典型事迹,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,努力提高女性参政议政比例。
二是女性素质提升工程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习、培训、论坛、讲座,全面提升妇女素质。举办全县副局(镇)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和女企业家参加的“巾帼论坛”;在市委党校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;邀请浙江大学、宁波大学等专家学者来绍作专题讲座;依托社会资源广泛进行妇女职业技能培训,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已培训妇女1.3万人次。
三是创业就业推进工程。认真抓好女企业家和女能手、女经纪人队伍在帮助优势妇女创新创业的同时,示范、带动、促进更多的女性创业发展。依托“巾帼创业服务社”,积极向广大妇女开展“送信息、送岗位、送技能、送服务”的“四送”活动。依托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社、“妇”字号巾帼示范基地、“妇”字号农家乐等帮助更多的妇女发展致富。
四是扶贫帮困解难工程。开展“走进贫困母亲、贫困儿童和贫困老妇女干部”的“三走进”活动,今年已慰问贫困母亲103人,贫困儿童493人,贫困老妇女干部64人。关注流动儿童、留守儿童,成立留守儿童之家11个,已有430名留守儿童与代理家长结对。开设“流动儿童暑期欢乐营”,免费为外来民工子弟提供暑期培训。
五是弱势群体维权工程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和妇女法制宣传活动。完善三级信访工作制度,建立镇(街)、村(居、社区)信访网络,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,在村(居)设立“姐妹谈心室”和妇女维权站,帮助更多的弱势妇女维护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