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离婚时,应该怎样签协议才能确保把财产给孩子,而不受一访反悔的影响?
父母想要把财产赠给孩子,可以签订一个赠与协议。可是赠与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比,有一个比较特殊之处,就是在财产转移之前,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。比如赠与房屋,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前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,不需要履行自己当初的承诺。如果父母想确保把财产赠给孩子,而不会出什么变化,在签订赠与协议时要注意几点:
一是协议签订后最好去办理一个公证。公证首先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存在;其次还可以给想反悔一方造成一定的障碍,因为要想撤销公证过的协议,就必须履行一个撤销公证的法定程序。
二是在协议内容中一定要写明“必须履行,不可撤销。”
三是要有孩子“愿意接受”的意思表示。在实际生活中,由于孩子的年龄不同,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来处理。一种是孩子是14周岁以下的无行为能力人,此时“愿意接受”的意思表示,可以由离婚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,代孩子签字。第二种是孩子处于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,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此时孩子可以自己在协议上签字,但同时要附上法定代理人的签字。三是超过18周岁的成年人,此时只要他本人签字就行了。
那么有了以上内容的赠与协议,是不是就一定不能撤销了?假如父母一方确实出现了经济困难,不想把财产赠给孩子了,办法只有一个,就是征得孩子的谅解,让孩子自己提出放弃接受赠与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