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乡镇、街道和党政机关妇女代表大会,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。本届镇(街道)妇联、系统妇委会自2007年8月换届以来将期满。为积极推进基层妇女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,决定对镇(街道)妇联、系统妇委会进行统一换届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